
消防排烟风机有什么消防规范?下面是由厂家给与详细说明:
(一)机械设备防排烟系统的组装部位。依据高层建筑商业建筑方案设计第8.3.1条要求,在以下地区,应在以下地区设定防排烟系统机器设备,以符合以下标准:
1.消防援救窗.消防电梯前室或运用前解决室,无当然排烟系统前提条件;
2.挑选自然排烟系统防范措施的消防援救对话框,不具有当然排烟系统前提条件的预备处理室;
3.密闭式疏散出口(间)。
(二)机械设备排烟系统的组装部位。
1.根据《高层住宅公共建筑设计方案防火规范》第8.4.1条之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工程和建筑间距超出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工程的下边部位,应安裝机械设备排风系统机器设备:
(1)无马上空气流通,且长度超出20m的内走廊或尽管有马上空气流通,但长度超出60m的内走廊;
(2)占地面积超出100m2,且常常有的人停留或易燃物品较多的地板上没窗房间或设窗户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界排烟系统规范或静空绝对高度超出12m的中厅;
(4)除应用窗井等室内通风进行自然排烟系统的卧房外,各房间占地总面积超出200m2或一个房间占地面积超出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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